日期﹕2015年03月06日
「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能衰殘、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。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、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」彼前一3-5
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是因為父神的大憐憫,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使我們得蒙救贖。
我們藉著耶穌的復活,得著新生命,神還賜給我們活潑的盼望。
這活潑的盼望:
一、得著天上的基業
基業:這觀念源於舊約,神曾應許亞伯拉罕賜迦南美地為他及其後裔的「基業」(創十二7)。在某程度上,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定居,是神對亞伯拉罕地業應許的實現,以色列人被擄時期再次重申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賜給他們地業的應許(參結三十六至三十七章;賽四十九8)。逐漸,以色列人對這基業的盼望,從物質的理解轉到超乎物質的(如詩十六5),甚以神自己是他們的基業(申十9;詩七十三26)。到耶穌來到,祂說明這基業就是神的國(可十二7),門徒將要承受地土(太五5、10);耶穌將舊約所言的地業包含在神國這概念之中。新約神的子民因著耶穌的救恩而應許所要得著的基業,這基業是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、存留在天上的,神為祂的選民將這基業「存留」在天上。
二、得著救恩
神既然擔保這基業永遠存留,當神的子民面對各樣的苦難、逼迫、試探等等,惟有神才能不斷地保守他們,叫他們能得著最終的救恩。
救恩:這救恩強調,並非指從將來的審判中得著釋放,而是得著將臨的榮耀為賞賜「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,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。」(彼前五4)「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,得享他永遠的榮耀,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,必要親自成全你們,堅固你們,賜力量給你們。」(彼前五10)指未來要顯現的救恩,正如那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一樣,這救恩已存在,但仍未能看見,直等神所定的日子臨到,祂要將這救恩顯露出來。
在神主動的保守和神的子民以誠信堅守聖約下,到基督再臨之時,神的子民便得享在天上為他們存留的基業,享受到圓滿的救恩,屆時神的子民將會享受到那生命的豐滿與榮耀,並與神永遠同在。信徒們因有這活潑的盼望,就算生活在惡劣的環境之下,特別在眾叛親離、孤單無助、面臨苦難、困迫等,惟有這一個永不言滅的盼望,才可助我們堅忍剛毅的面對一切,因深信世上一切的困苦都會過去,取而代之的是神所賜的基業與救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