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講的道(The Word of God as Preached)
神道的啟示不是靜止的,也不只是靜止在聖經當中,神的道是活潑的道,這道正尋找祂的對象,而教會便是祂的對象,教會與神的道成為互相緊扣的一對,那裡有神的道正確地被宣講,那就有教會。因此,當一位傳道人在教會講壇上宣講上帝的道,神的道便會再一次被宣認,以致神的道不斷又不斷地活現在教會及信徒群體當中。
到底神的道有甚麼特質,以致神的道是真實的宣講?巴特提到有四個特質:
1. 神的道是神的命令(commission):這命令雖然是人的言語,但這言語以神的啟示為基礎,超越及高於所有人為的因素及強逼。神自由及主動地賜下命令,成為鐵一般的事實,人只能夠宣認神的道是神的命令。[2]
2. 神的道是人認知的實體(object):神的道不是人不明白的東西,而是人所能掌握及理解的實體,神的道把自我實體化,以致本來對人來說抽象的東西,現在卻能實體化地讓人可掌握,這是基於神自我的實體化,也是神自由恩典的決定,為要叫人明白祂自己。[3]
3. 神的道是神的判斷(judgment):神的判斷是帶有絕對的準則,所有真實的宣講都一定帶有神自我的判斷而不是人的判斷,而這樣的判斷是挑戰人去回應及順服。[4]
4. 神的道是救恩歷史的事件(event):聖經記載了神在人類歷史當中救恩的歷史,而這救恩歷史的高峰便是耶穌基督,基督作為道成為肉身,成為真真正正的人,以致人可直接地見證神的啟示,加上當時有聖靈所感動的人將這些救恩歷史的事件記下來,形成聖經,這都是神的話語,也成為真正宣講的因素。[5]
這樣,神的道才真正是真實的宣講,教會再沒有其他的宣講,而是神的道的宣講,這樣的宣講是神的命令、人認知的實體、神的判斷及救恩歷史的事件,透過教會在歷世歷代的宣講,不斷又不斷活現在世人心中,讓人可真正面對這位又真又活的上帝及祂的話,叫人產生順服及謙卑,最終可得著生命的改變。因此,作為主的門徒,一定要以謙卑的態度去領受神的道,記著不會因為這是由人口而出的宣講而減弱了作為神的話的本質,神的道便是神的道,宣講的發生便是神道的發生。在那裡有教會的宣講是按著神的旨意,在那裡便有神的道,並且包含著以上四個特質。
因此,在一年的開始,我們便立志有聆聽主道的耳朵,使主日崇拜對你來說不再只是例行公事,而是改變生命及會遇聖言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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