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者心聲

如果愛……
日期﹕2017年06月02日
 

「愛」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字,從它的結構,我們可以把它分拆為「受」與「心」 — 愛是要用心去領受和盛載的!當愛沒有了心,那只剩下不停的接受,談不上愛。而「愛」字的最上方是「爪」,即我們的手,可比喻為行動 — 愛不只是講心,也需要我們的行動,並且行動是最外顯的,但仍以「心」為中心。

基督徒常常把愛掛口邊,因為我們所信的神就是愛!(約壹四8)只是,活在廿一世紀的我們要學習愛耶穌,確是一件十分抽象的事情。昔日的門徒所跟隨的是一個活生生與他們一同吃、喝、拉、睡的耶穌。門徒如果想向耶穌表達愛,他們可以幫耶穌拿東西、找糧食、打水……如果耶穌今天仍然活在我們中間,我想我們也會用盡一切所有的去服侍祂 — 可能為耶穌大排筵席、帶耶穌去旅行、幫耶穌按摩……可惜的是,今天以肉身活著的耶穌不再在我們中間,那麼,我們該如何去愛耶穌呢?!「愛耶穌」彷彿只是我們每天掛在口邊的口號或座右銘而已,但一份流於言語、藏於心間的愛是否耶穌所要的呢?我們該如何愛那位肉身不再活在我們中間的耶穌呢?

昔日,耶穌在受苦之先,祂對門徒說: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」(約十四15)耶穌所指的命令是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(約十三34~35)耶穌的意思是,如果我們愛祂,就必定會愛人。當我們彼此相愛,並把神對我們的愛延展至他者,別人就能辨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,我們也就成了遵命愛耶穌的人。如果我們覺得「愛耶穌」實在太抽象和虛幻,可能是我們沒有看清楚耶穌的教導,或者我們沒有看重耶穌留給我們的命令。愛人就等同愛耶穌,那是挑戰我們個人喜惡的命令。那是邀請我們學習饒恕和悔改的命令。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0節,「王要回答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」原來耶穌期盼我們愛祂,真的不是要我們幹甚麼大事,而是從最小的事上做起,就是去關心身邊有需要的人,扶助弱勢、體貼孤寡、持守公義、施行憐憫。在約翰壹書四章19至21節,使徒約翰也重申耶穌這個命令: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人若說『我愛神』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愛神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。」

弟兄姊妹,如果你愛耶穌,今天你會如何按著神的感動去實踐愛人的功課呢?除了為人禱告,我們應該可以再多行一步!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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