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者心聲

同樂同哭
日期﹕2023年02月16日
 
在教會中最難實踐的經文之一,應該就是這句: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」(羅十二15)

當我們看見人喜樂,我們很多時都很難與這人一同喜樂。我認為原因有兩個:一、我們常常帶有一種批判的心態,必須審視對方是否因為驕傲而喜樂,又或者會看看自己與他一同喜樂會否讓這人變得高傲等等。結果,最保險的做法便是不與任何人一同喜樂,看見別人開心也冷眼旁觀;二、我們因為妒忌,便不願意為別人的成就而喜樂,更不願意單純地為到神在別人身上所賜的恩惠而快樂。難怪羅馬書十二章16節(15節的下文)這樣說:「不要志氣高大」,志氣高大的人常常看不起別人,就算別人有成就,也因為心中有妒忌與比較而不能與喜樂的人同喜樂;志氣高大的人常常批判人,認為自己擁有一套比別人更清晰的眼睛,能看破別人喜樂背後的動機,這樣的人其實也等同驕傲的人,也未能與喜樂的人同喜樂。簡單來說,謙卑的人才會與喜樂的人同喜樂,保羅吩咐我們這樣做,就是要我們謙卑與單純像小孩子一樣。

當我們看見人哀哭,我們很多時都很難與這人一同哭泣。我認為原因有兩個:一、我們常以為自己已擁有快樂的秘訣,難以理解為何哀哭的人會為到一些小事而哀哭,更可能不停向這人推銷所謂「常常喜樂」的道理,希望迫使對方也與自己一樣喜樂;二、我們常以為哀哭是不屬靈的表現,認為被聖靈充滿的人必定會結出喜樂的果子,錯誤地把喜樂這生命的質素等同情緒的反應,因此看不起哀哭的人,認為他們沒有被聖靈充滿,認為他們不屬靈。難怪羅馬書十二章16節(15節的下文)這樣說:「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」,只有把自己看為卑微,視自己與哀哭的人一樣都受恩惠,才能與哀哭的人身同感受,與他們一起同哭。與哀哭的人同哭,不是要求對方先來到他的領域才能同哭,而是主動進入對方哭泣與苦難的領域來一起同哭,這種同哭是道成肉身的同哭,也是最美的哭泣。

因此,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」(羅十二15)這一句就是要信徒彼此成為受恩者及謙卑者,才能如羅馬書十二章16節一樣說出:「彼此同心」,這種同心的基礎便是謙卑與受苦的基督,祂主動走進我們的世界,與喜樂的人同喜樂,與哭泣的人同哭,祂擁抱了世上的苦難與歡笑,祂來不是要審判罪人,而是要拯救罪人。到底我們的生命幾時變得對這道理冷漠,成為批判別人及妒忌的志氣高大者,又或者成為高高在上的所謂屬靈人呢?

讓我們都成為小孩子,單純地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」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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